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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DW031-20081222-122419 所属主题: 机构职能
公开责任部门: 常德市委老干部局 发文日期: 2019-05-16

机构职能

发布时间:2019-05-16 16:25:54 来源:常德市委老干部局 【字体:

1.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。开展调查研究,为市委、市政府制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。

2.负责对全市老干部工作的督查、指导和协调,督促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,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活动、发挥作用。加强对市直两个置换企业离休干部管理的指导,做好厅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指导工作。

3.指导、督查离退休干部的党组织建设,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老干部的学习教育。

4.负责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的宣传,开展尊老、敬老、爱老活动,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。

5.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工作。

6.按照有关规定,做好来常老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。

7.承担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8.承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9.承担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日常工作的职责。

10.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,充分发挥各种场地和设施的作用,发展老干部事业。

11.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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