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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老教办通〔2013〕2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合格校和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

来源: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:2013-03-05 09:28:24 【字体:

各区县(市)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、西洞庭管理区政治部(人社局、组织人事局):

  根据全省第22次老年教育工作会议和《常德市“十二五”期间老年教育发展规划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老年教育向基层的延伸与普及,进一步推动全市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开展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合格校和示范校创建活动。现将创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创建范围和申报数额

  1、创建范围:9个区县(市)的乡镇(社区)老年大学(学校),市直五区老年大学,符合创建条件的均可参与创建评选。

  2、申报数额:各区县(市)和市直五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推荐申报1—2所参评合格校,1所参评示范校。

二、创建条件

  1、合格校创建条件:参照《关于开展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合格校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常老教办通〔2012〕3号),评估标准附后。

  2、示范校创建条件:领导高度重视,办学宗旨明确,办学基础扎实,经费保障有力,教学管理规范,办学效果明显,示范带动作用突出。具体评估标准附后。评估总分为200分,自评分达到180分,方可申报“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示范校”称号。

  三、评审程序

  1、20137月为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自评阶段。

  2、20139月为申报初审阶段。凡申请合格校、示范校的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,首先自评,经所在乡镇(社区)签署意见后报区县(市)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。

    3、集中评审阶段。初审合格后,各区县(市)委老干部局、市直五区政治部(人社局、组织人事局)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2013年11月前由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,对照评估标准逐项评估打分,评审结果报请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。

    4、授牌与奖励。对符合条件的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,由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“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合格校”、“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示范校”称号,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。

四、 组织领导

全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合格校、示范校创建评选工作由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,各区县(市)和市直五区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老干工作部门负责本地合格校、示范校的创建指导和初评申报等工作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  1、根据申报类别填写《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合格校审批表》或《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示范校审批表》(一式两份,表内学校创建工作概况不得超过1000字);

  2、创建工作概况(2000字以内);

  3、对照《评估标准》自我评分表。

  六、具体要求

  各区县(市)和市直五区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,抓好创建工作,并于2013年10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委老干部局老年教育科。

  联系人:罗育玲

  联系电话:7786087

  邮箱:cdlgzx@126.com

  附件:1、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示范校评估标准

        2、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示范校审批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3、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合格校评估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4、常德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合格校审批表

          5、全市基层老年大学(学校)示范校、合格校申报情况汇总表  

  常德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133月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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