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思想道德、法制教育宣讲团、家庭教育讲师团的通知
常关委发〔2006〕2号
关于成立思想道德、法制教育宣讲团、
家庭教育讲师团的通知
各区县(市)关工委、市直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〔2004〕8号文件,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经研究并报市委领导同意,决定成立市关工委思想道德教育宣讲团、法制教育宣讲团、家庭教育讲师团。三个团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分别由团市委、市司法局、市教育局负责。三个团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:
市关工委思想道德教育宣讲团:
贺敏功 原地委咨询小组成员、政法委员会主任
傅启芳 原市政府副秘书长
杨运林 原市委办调研员
伍顺生 原市委党史办主任
市关工委法制教育宣讲团:
燕兴家 原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
翦南海 原市司法局装备科科长
张光荣 原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秘书长
张光前 原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
羿保刚 原市司法局正泰律师事务所主任
市关工委家庭教育讲师团:
李铁如 原市教委副主任
张国雄 原市第一中学校长
陈运国 原市第一中学副校长、现长怡实验中学校长
刘忠义 市教科所教研员
李井岗 原市第一中学政教处主任
谢剑英 市第十一中学高级教师
常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2006年2月24日